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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遴选2014年中德合作科研项目(PPP)候选人的通知

日期:2014-05-27 点击数: 来源:
关于遴选2014年中德合作科研项目(PPP)候选人的通知
提交部门:人社处   提交时间:2014-5-27 10:29:24 字号:   

                                                     校人字〔2014〕82 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2014年中德合作科研项目(PPP)遴选工作启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将公司遴选该项目候选人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书,中德双方将联合资助对同一课题进行合作的项目,以鼓励并促进中德双方学术及科研机构的合作。留学人员可在两年内分年度赴德研修两次,项目负责人每次1个月,项目参与人每次3个月。(项目详见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Chuguo/16298639e4e644418d70932cbec62a16.shtml)。

    二、选派专业

    优先资助农业科学、信息科学技术、生命科学、材料科学、社会科学;其中社会科学将主要支持中德文化研究相关专业,包括语言、文学、文化研究、法学、管理学。

    三、留学身份及派出期限

    1.课题负责人1人,留学身份为高级研究学者,每年赴德研修1次,每次1个月。

    2.课题组参与人2~3人,留学身份为访问学者,每年赴德研修一次,每次3个月。

项目执行期为2年,执行期第二年可申请延长一年。已录取项目若申请第三年资助或调整人员,须递交新的申请材料。

    四、选派名额

    全国约25个项目,每个项目3-4人。

    五、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及《201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

    2.申请人应以课题组为单位进行申请,不接受尚未被纳入相关课题组的人员提出申请。

    3.课题组负责人须具有教授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课题参与人以在读博士研究生和从事博士后研究人员为主。

    4.项目组应已确定德方合作伙伴,并协助合作方在规定时间内向DAAD(德国)提出申请,德方项目申报指南:

http://www.daad.org.cn/zh/stipendienangebote-fur-chinesen/wissenschaftliche-aufenthalte/programm-des-projektbezogenen-personenaustausches-ppp以及

http://www.daad.de/hochschulen/kooperation/partnerschaft/ppp/05485.de.html

    5.曾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一般须满5年方可再次申请。

    6.已录取及以前录取尚未派出的国家留学基金项目和单位公派项目的人员,以及已申请其他国家或单位公派留学项目尚无审批结果的人员不得再次申请。

    六、有关经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中方录取人员批准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及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

    七、派出及管理

    被录取的留学人员均以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身份派出,如是公司教师,则派出及管理中的有关事宜请按照《BETVLCTOR伟德官方网站青年教师海外学术研修实施办法》、国家公派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实施方案、《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实施方案》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申请事宜

    请各单位于2013年6月3日(星期二)前将推荐教师填写的《BETVLCTOR伟德官方网站教师海外学术研修登记表》和《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人员一览表》(以上表格均可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以下简称人社处)主页http://rsgl.jlu.edu.cn/?p=86下载)及外语考试成绩证明报到人社处团队培养科(行政楼820室)。申请人如是公司在校员工,请将相关材料同时报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交流科(南区友谊会馆217)。学校将对所有人选进行综合评审,最后确定的人选填写正式申请材料。

    人社处团队培养科:

    联系人:李立群  曲裕吉  舒畅   电话:85167447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交流科:

    联系人:白茵    电话:85166657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

                                             2014年5月27日

转发范围:校内相关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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