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范围
1. 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资助对象包括新创大型舞台艺术作品;在2012年12月以后完成创作演出的,具有较好艺术基础,产生良好社会影响的大型舞台艺术作品的重大加工修改提高;在2012年12月以后完成创作演出的,深受人民喜爱的优秀小型舞台艺术作品。
大型舞台艺术作品包括:戏曲、话剧、歌剧、舞剧、音乐剧、儿童剧、杂技剧、木偶剧、皮影戏、小剧场戏剧、交响乐、民族管弦乐和具有创新性、跨界融合特点的舞台剧等。小型舞台艺术作品包括:小戏曲(含整理改编的折子戏)、独幕剧、小歌剧、小舞剧、音乐(含独奏曲、重奏曲、室内乐、民乐小合奏、歌曲、合唱)、舞蹈(含单人舞、双人舞、三人舞、群舞)、曲艺、杂技(含魔术)、木偶、皮影等。
2. 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资助40周岁以下青年艺术人才的创作活动,包括:戏剧编剧创作人才;曲艺文本创作人才;音乐作曲创作人才;舞蹈、舞剧编导人才;美术、书法、摄影创作人才;工艺美术创作人才等。
3. 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资助优秀艺术作品的传播交流推广活动,包括舞台艺术,美术、书法、摄影,工艺美术作品的展演、展示等传播交流推广活动。不资助艺术家个人的作品展演展示、纪念活动和节庆赛事等。
4. 人才培养资助项目。包括舞台艺术,美术、书法、摄影,工艺美术等领域的艺术专业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理论评论人才培养项目。培养方式包括课堂教学、交流采风、艺术创作实践和经营管理实践实训等。
二、资助额度
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大型舞台艺术作品项目资助额度为50万元至400万元,小型舞台艺术作品项目资助额度为10万元至20万元。
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的资助额度为10万元至20万元。
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依据艺术门类、规模体量、成本投入等因素,为每个立项资助项目提供不超过500万元的资助资金。
人才培养资助项目,艺术基金依据艺术门类、规模体量、成本投入等因素,通过承担项目的单位或机构为每位学员提供3万元至10万元的资助资金。
三、资助方式
1. 大型舞台艺术作品创作资助项目,艺术基金将先期拨付资助资金总额的30%;经首演验收后,拨付资助资金总额的50%;完成规定演出场次并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20%的资助资金。小型舞台艺术作品资助项目,艺术基金将一次拨付全部资助资金,用于作品的修改提高和出版。
2. 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艺术基金将先期拨付资助资金总额的50%;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50%的资助资金。
3. 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艺术基金将先期拨付资助资金总额的60%作为启动经费;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40%的资助资金。
4. 人才培养资助项目为公益性资助项目,艺术基金将先期拨付资助资金总额的80%作为启动经费;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20%的资助资金。
四、申报要求及办法
1. 申报项目负责人须为公司哲学社会科学在编在岗教师,各类资助项目的具体要求及办法详见附件(含《国家艺术基金章程》、《国家艺术基金项目资助管理办法》、各类《项目申报指南》和《申报指南解读》),更进一步的信息可登录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www.cnaf.cn )查询。
2. 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人才培养资助项目只受理以学校为申报主体申报,申报教师须于2015年4月17日前向社会科学处提出申请,学校同意后方可网上申报。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受理个人申报,申报人应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国人民共和国内地(大陆)户籍。
3. 2015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继续采取网上申报。申报教师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站进行申报(http://www.cnaf.cn ), 申报前请仔细阅读《国家艺术基金章程》、《国家艺术基金项目资助管理办法》和《申报指南》等文件,深化项目创意和设计方案,网上填写《项目申报表》和相关附件材料。同时,建议申报教师注意申报时限,合理安排申报时间,避免集中在申报后期遭遇网路拥堵,延误申报。
4. 请申报教师于2015年4月23日前完成网上填写,并打印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2份送到办公室443,待社会科学处审核通过后,由申报教师网上进行正式提交。个人申报及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联 系 人: 李叶竹
联系电话: 85167092
电子邮箱: li_yz@jlu.edu.cn
附件:2015年度国家艺术基金申报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