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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申报2014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

日期:2014-01-13 点击数: 来源:
校内各有关单位: 按照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关于2014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4]7号)要求,根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教社科[2006] 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4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2014年度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1)重大项目是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可望取得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2)一般项目是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0万元。   二、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1.资助范围:   (1)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   (2)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2.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对象和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者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的在编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后期资助项目中的重大项目申请者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需同时具有博士学位)。   (3)申报项目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的负责人;   (2)申报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其他类别项目负责人;   (3)得到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基金项目研究经费资助或任何出版资助的成果;   (4)与出版社签订过出版合同成果;   (5)申报成果为近5年(2009年1月1日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6)申报成果为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7)申报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4.自2015年起,连续2年(指2013、2014年)申请后期资助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1年申请后期资助项目资格。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要求   本次申报以公司为申报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具体申报办法和程序如下:   1.本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公司推荐申报项数不超过4项,各单位应对本单位所申报的项目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并按申报程序上报。   2.《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项目申请书》)启用2014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申报教师下载《项目申请书》,按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项目申请书》,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项目申请书》至社会科学处。 3.申报时间及相关要求。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将本单位申报项目的纸质《申请评审书》一式7份(含1份原件)及电子版、所申报的课题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指不能用纸质呈现的)成果5套,于2月24日前报送社会科学处,逾期不予受理。所有纸质材料都应使用A4纸双面印制。   四、出版要求 后期资助项目的最终成果,由高等教育出版社统一出版。对最终成果形式、版式和出版单位等有特殊要求者,通过鉴定并经社科司批准后,可由项目责任人自行联系出版,但须在显著位置独家标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字样。 联系人:朴素 联系电话:85167056 电子邮箱:piaosu@jlu.edu.cn   附件:   1.《2014年度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   2.《2014年度后期资助项目申报一览表》 社会科学处 201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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